疾病名称:病毒性心肌炎


病毒性心肌炎病因病机:

病毒性心肌炎系病毒感染致全身多系统受累,其中以侵犯心脏尤为突出的一组临床综合征。心肌炎常是全身性疾病的一部分。病毒性心肌炎的发病多数与消化道、呼吸道的病毒感染有关,临床表现主要有心悸、气促、心前区不适、乏力、心律失常。大部分患者经适当治疗可得以完全恢复,少部分患者可转为慢性心肌炎,最终发展为非特异性扩张型心肌病。本病可见于各年龄组,正常成人可能发病率为5%,儿童更高,是儿童和健康青年猝死的重要原因。

病毒性心肌炎临床表现:

1.心悸、气促、胸部不适及心前区疼痛,乏力、头痛、晕厥; 2.心脏大小正常或扩大,心律失常,第一心音低钝,舒张期奔马律,心尖部收缩期杂音,心包摩擦音。

病毒性心肌炎诊断依据:

1.在上呼吸道感染、腹泻等病毒感染后1-3周或急性期中出现心脏表现(如舒张期奔马律、心包摩擦音、心脏扩大等)及(或)充血性心力衰竭或阿斯综合征者; 2.上述感染后1-3周内或发病同时新出现的各种心律失常而在未服抗心律失常药物前再出现下列心电图改变者; 3.房室传导阻滞或窦房阻滞、束支传导阻滞; 4.2个以上导联S-T段呈水平型下降>=0.05mV,或多个导联S-T段异常抬高或有异常Q波者; 5.频发多形、多源成对或并行性早搏;短阵、阵发性室上性或室性心动过速、扑动或颤动等; 6.2个以上以R波为主的导联T波倒置、平坦、或降低<R波的1/10; 7.频发房早或室早。 8.粪便、咽拭分离出柯萨奇或其他病毒及(或)恢复期血清中同型病毒抗体滴度较第一份血清升高4倍(双份血清应相隔2周以上)或首次滴度>640者为阳性,320者为可疑; 9.心包穿刺分离出柯萨奇或其他病毒等; 10.从心内膜、心肌或心包分离出病毒或特异性荧光抗体检查阳性。 11.对尚难明确诊断者可长期随访。在有条件时可作心肌活检以帮助诊断。 12.在考虑病毒性心肌炎诊断时,应除外甲状腺功能亢进症、β受体功能亢进症及影响心肌的其他疾患如风湿性心肌炎、中毒性心肌炎、冠心病、结缔组织病及代谢性疾病等。

病毒性心肌炎治疗方案:

治疗原则


1.一般治疗:休息,高热量、高维生素饮食,心电监护; 2.对症、支持治疗; 3.防治心律失常和心功能不全; 4.抗病毒药物的应用。


用药原则


1.心肌病变对洋地黄类药物敏感,应用剂量宜较小,并注意毒性反应; 2.应用利尿剂期间必须注意电解质平衡; 3.激素仅适用于抢救伴严重全身毒血症状、心源性休克、严重心力衰竭和危及生命的各种心律失常。 4.对完全性房室传导阻滞经短期激素治疗后仍频发心源性脑缺氧综合者,必须立即安装临时人工心脏起搏器。

病毒性心肌炎参考说明: